华兴商标荣膺中国驰名商标 实现行业内零的突破
日前,从国家工商总局传来喜讯,公司注册商标(第1465078号图形)被认定为中国驰名商标,这是集团公司实施品牌战略的重大成果,也实现了行业内中国驰名商标零的突破。
驰名商标的成功认定,凝聚了全体华兴人辛勤的汗水,是所有华兴人共同努力的智慧结晶。
公司自1987年正式投产以来,始终秉承“卓越的品质、完美的追求”的质量方针和“以人为本,靠科技进步”的管理方针,坚持履行“服务客户、激励同行、回报社会、创造效益、体现价值”的公司使命,赢得了广大客户、供应商以及社会各界的良好口碑,在国内外均享有较高知名度。
在企业经营和发展过程中,集团十分重视品牌的重要作用,大力实施品牌战略,坚持以“至诚之心铸华兴玻璃”,塑造企业品牌形象,真诚履行对客户的服务承诺,不断地超越顾客的期望,赢得了广大顾客的信赖和好评,也得到了政府、客户和社会公众的充分认可。2005年3月,公司荣获“广东省著名商标”。2006年4月,公司芦笋瓶产品荣获“中国包装名牌产品”。2006年9月,公司荣获“广东省名牌产品”称号。在此基础上,积极争创中国驰名商标并于今年成功认定,集团公司品牌战略实现了重大突破。借此机会,向关心和支持华兴事业的各级政府和社会各界表示衷心感谢!向为公司经营发展付出艰辛努力的全体华兴人表示诚挚祝贺和崇高敬意!
驰名商标是知识产权领域重要的法律概念,作为一种商誉,它意味着企业的规模、实力和过硬的产品(服务)质量;驰名商标的法律适用、认定驰名商标应考虑的因素、认定驰名商标的机构和认定工作程序等均在《商标法》、《商标法实施条例》、《驰名商标认定和保护规定》以及《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驰名商标认定工作细则》中有明确的规定。作为一种知识产权,它必将受到相关法律、法规及国际知识产权公约的保护,权利人的合法权益也将会得到更有力更全面的维护。
驰名商标是企业在现代市场经济环境下从事市场竞争的有力武器,其量的多少在一定程度成为评价一个国家或地区经济是否发达的标准之一。驰名商标的认定和保护也成为经济生活中的大事,受到社会各界的关注。
华兴商标虽然荣膺“中国驰名商标”,但我们应清醒地认识到:驰名商标是一种客观存在,是在消费者中享有较高知名度和信誉的品牌,驰名商标之所以为驰名商标,因为它本身被赋予了质优、服务可靠、值得信赖等普通商标所不能即刻反映的深度信息,而这种信息的赋予应是一种持续常态,并不能因为获得了驰名商标认定,就以为可以一劳永逸地占据市场制高点而将其束之高阁,而应在不断完善产品和服务的基础上为驰名商标注入更新、更好的信息,如此的驰名商标才能无往不胜。
因此,华兴人更应以质量取胜,把创造顾客与价值作为终极目的,不断丰富和拓展驰名商标的内涵。全体华兴人应共同致力于驰名商标的保护和推广,做大做强做优品牌华兴,让华兴立足国内,走向世界!
2009年5月1日 |